意外:留言被贺卫方单列
前几天上贺卫方的博客上转,看见了关于胡适遗嘱的帖子,于是留了言,今天大鹏来消息说我的留言被老贺单贴出来了,急忙前去看看,果然被贴出,受宠若惊。
其实写的很简单,没什么内容,可能是下面一片留言都没有就胡适遗嘱本身评论的原因吧。
一向很敬重、喜欢贺老师,我的留言是在第十页之后的,没想到贺老师竟然一一看过去,不知说什么好了。
现贴出老贺转贴之文字:http://blog.sina.com.cn/u/488663200100045d
署名“三斤”的网友对于胡适遗嘱的解释
老鹤按:这则解释是博唠阁里的跟帖,为防止埋没,特单列一下。
2006-06-22 13:27:31
“确信中国北平北京大学有恢复学术自由的一天,我将我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不得已离开北平时所留下的请该大学图书馆保管的一百零二箱内全部我的书籍和文件交付并遗赠给该大学。”
此条如从此中文文本来看,本人觉得并非附条件之遗赠。所谓附条件遗赠即当遗赠人所设立之条件成就时才发生遗赠的效力,而从此条文意来看,“确信中国北平北京大学有恢复学术自由的一天”应视为适之先生的一种主观的期盼,此种期盼可以理解为其赠与北大的原因,而非赠与之条件。即,因为适之先生确信北大有恢复学术自由之日,胡先生才进行赠与。我的进一步理解,胡先生认为他所留之图书、文献、手稿对于学术自由之北大是有裨益的,为备北大日后之需,赠与之。
关于北大之学术自由,若按适之先生的标准,显然没有达到,而在中国大陆,或许找不到比北大更“自由”的地方了吧。我生性愚钝,并非北大学子,只是枉加揣测北大之现状而已,至少,贺老师能活在北大,说明北大比其他所谓大学的“自由”之处。北大之如此“自由”已为而今中国“自由之冠”,不只是北大的悲哀还是中国的悲哀,或许是两者共同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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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中彩了:)
。。。学长。。。你好强
老鹤留言都看得,呵呵
老贺是个很不错的学者或者说是长者~
两年前我们学校的时光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此人极爱材!
嘿嘿~
我三孙子的认真劲儿~
相信以后他都会注意你的留言了!
说不定以前就一直在注意了! ^^
你很厉害哦~
祝贺祝贺!我看他的搜狐博客和另外一个博,都没有,还好三斤贴出来了。老贺狡兔三窟,呵呵。他是中国少有的公共知识分子,看来三斤也要向那个方向发展了
我个人倒是希望胡适的那一项捐赠是有条件捐赠,但是从胡适遗嘱字面理解,我觉得三斤是对的,“确信…”本身就是事实,不是有条件捐赠。如果有英文原文就更清楚了(相信原文是英文),“确信…”应该是一个非谓语从句。
我也再次感叹,真是厉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