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作践 2007/06/04 我真的不好意思说这个我将要离开的学校了。但是还是说说,不说不快。 若干此反复、折腾之后,终于通知答辩了。安排在4、5、6以及之后的日子,分散各科答辩。 今天,去答辩民诉的同学回来说,他们学科老师没有看他们的论文,看了下标题,出了几个以为有关系的题目,让学生跑到外面写在纸上交上来。 这就是所谓的答辩,书面答辩。 他们是拿自己开玩笑还是拿学生开玩笑? Tagged with: Categorised as: 未分类
偶那时倒还是口头的。答得乱七八糟。
没有哦 立法学还是很认真的 哈哈
赫赫~书面的好啊~老师直接把学生的答案抄在纸上就可以了~
当然不是老师亲自抄~
答辩假得要死,我们这有个不学无术的挫人,就因为指导老师是领导干部,一帮老师一致决定给他优秀。
en/我们是自问自答三个问题,再剪好了贴到答辩记录那栏。
好像法律学院是最后一个答辩的学院吧。。。。 那天吃完饭在图书馆门口。。。看到成批的拿着一沓纸的男生女生们。。。表情复杂滴。。从教学楼里面走出来。。。